贺州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公告
贺州市融媒体中心是贺州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是集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为一体的新时代文化传媒机构。经过优化建设“3+2+N”全媒体矩阵,逐步实现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同频共振,致力打造区域性新型主流媒体。
因工作及发展需要,即日起,贺州市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工作岗位及要求
(一)工作岗位
贺州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主持人
(二)招聘人数
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1名
(三)具体要求
1.持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含)以上证书,语言有表现力、穿透力、感染力,具备临场应变和即兴发挥演讲能力,具有良好的节目策划、组织能力和个性鲜明的主持风格。有播音工作经验者,持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要求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五官端正,外形良好。热爱新闻及新媒体事业,能够胜任演播室出镜、外景主持出镜采访、稿件录音剪辑;新闻、专题、大型活动的播音、配音、主持工作。
3.工作主动,思维活跃,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与压力,具备参与主题宣传策划、独立撰写采访文案等能力。
4.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的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新闻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材料发送至贺州市融媒体中心党群和人力资源部邮箱hzrmrlzyb@gxj.gxhz.gov.cn。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贺州市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相应职业资格证扫描件、获得荣誉佐证材料的电子图片,个人撰写的新闻稿件或主持栏目的策划书,个人播音主持作品的节目样带(视频作品2个,其中含5分钟以内电视新闻播报(必报)、可选择报送现场主持、外景出镜等视频)。近期免冠照片及全身生活照各1 张。无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本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考试
1.初试。对报考人员的身高、举止仪表、普通话标准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方面进行考察。采取自我介绍与简短解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自我介绍主要是指个人简历、特长、对播音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解说词随机选定。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正式上镜播报同一条新闻、专题、评论类稿件,在演播室统一录制,上镜服装自备。组织专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及格线80分。入围人员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贺州新闻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年休假期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贺州市融媒体中心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774-513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