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县级乡村振兴信息员简章
为加强乡村振兴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防贫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助推乡村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乡村振兴信息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资格及学历要求: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计算机操作及应用;具有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人员优先招录;同等条件下,属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劳动力优先录用。
3.招聘对象年龄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县级乡村振兴信息员 10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日上班期间(周末不接受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上林县乡村振兴局综合股(上林县城丰岭路317-1号,皇周小学对面),联系电话:0771-5222701。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的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信息员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上林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考录方式。县级信息员考试分为两轮,分值满分为100分。第一轮笔试和机试,分值满分10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常用公文写作;机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基本运用;第二轮岗位面试测试,分值满分100分。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包括沟通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问题能力等。笔试、机试占综合得分60%,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40%,笔试、机试、岗位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场或分批公布结果。
(三)考核及体检。根据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选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期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上人社发〔2021〕11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县级乡村振兴信息员工资待遇2431元/月,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0771-5222701(县乡村振兴局)